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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内蒙古人大》来稿必须为原创作品,应尽量做到观点明确、内容新颖、表达通顺、文字精炼、逻辑清晰。

2.《内蒙古人大》题目:应由能高度反映论文主题和概括论文特定内容的恰当、简明的词语组成,字数不超过20个汉字。文内标题控制在10字以内,采用阿拉伯数字三级标注(如1,1.1,1.1.1)。

3.正文标题:宋体,三号,加粗,居中,不超过20个汉字;副标题:宋体,小三号,加粗,居于正标题下缩进两个汉字的位置;作者姓名:楷体小四,居中,上下各空一行。中文摘要:宋体小五号,不超过200字。关键词:宋体小五号,3至5个。

4.《内蒙古人大》作者简介:位于当页第一个脚注的位置,姓名黑体小五,具体内容,仿宋小五,一般含工作单位、职务、职称、研究方向。

5.《内蒙古人大》正文:宋体五号;小标题,黑体四号;引文,楷体五号;注释:采用脚注形式,每页自动编号,号码格式①②③,文字宋体小五号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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